主题 |
龙南县开展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贷款的调查与分析 |
作者 |
廖建军(中国人民银行龙南县支行) |
调研背景 |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赣州市加快完成改造任务。从2012年8月起,赣南大地掀起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重点工程,并出台了《赣州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金融支持实施方案(试行)》配套解决危旧土坯房改造的信贷资金供给。这一扶弱信贷政策的出台,促进了赣州市区域内的弱势金融服务条件的改善,推动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顺利进行。 |
调研时间 |
2012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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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完善组织机构层面着手,以促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贷款政策在载体上落实到位。 1、构建有效的农村弱势金融服务体系。目前,可考虑从发展专营的政策金融机构着手,如今我们主要是依靠现有金融机构发放弱势群体贷款,但支持弱势群体的贷款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收益较低,风险较大,不符合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应确定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负责此项信贷支持,可考虑加快村镇银行、小额信贷组织等成为专营小额信贷机构,并辅之以相应政策。村镇银行、小额信贷组织具有方便客户、熟悉客户和便于管理的特点,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弱势群体的资金需要。 2、发展和壮大担保机构,完善农户担保体系。一是目前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由各级财政出资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全区性再担保机构(或基金);二是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合理布点、充实资本、规范经营。三是探索新型担保组织形式。四加快建立担保公司资本金的补充制度。五是尽快成立赣州市信用担保协会。在担保公司的担保基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由政府部门划拨300亩国有土地充实到政府开办的担保机构,作为担保基金,从而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 (二)从政策层面着手,完善各项配套措施。 1、建立政策性金融政策扶持体系。政府要为特定金融机构的政策性的信贷投放提供担保,以确保其运作可持续性。 2、充分发挥财政公共支出的作用,使财政杠杆真正成为加大农户危旧土坯房改造贷款的有力工具。一是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对于支持和服务农户的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由国家财政增拨专项资本金,临时性资金需要申请中央银行发行一定数量的金融债券来筹集。二是实施奖励和优惠政策。除对执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信贷政策情况好的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外,可直接设定奖励基金鼓励贷款发放好的金融机构;将地方财政的扶贫资金用于贷款利息补贴、亏损补贴或奖励。三是建立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对因金融机构支持农户产生的风险挂失和机会成本,应由财政弥补,可由地方政府出资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金融机构也可以考虑将一定的贷款收益注入“资金池”,一旦出现贷款损失,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从补偿基金中对金融机构补偿。三是尽快建立市、县两级贷款担保基金。四是要求金融按一定比例向存款地发放贷款。借鉴国外经验,规定商业银行将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本乡镇信贷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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