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存在问题与建议 |
作者 |
邹凤忠(中国人民银行赣县支行) |
调研背景 |
赣县是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为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赣县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农村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经营权流转的有关要求,创造性地推出了“五项创新”措施,破解了试点工作面临的“五大难题”,盘活了农村沉睡资产,有效满足了农村金融需求,助推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
调研时间 |
2016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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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创新了《赣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该证针对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或大户流转取得的经营权,由县农粮局负责审查登记、县政府核准颁发,载明了农业经营主体名称(姓名)、工商注册号(身份证号码),流转地位置、流转方式、流转期限、流转土地用途、流转地块总面积以及每一块流转地块的名称、面积、原承包农户数等信息,使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或大户流转取得的经营权有证可依。目前,全县共颁发《赣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5本,涉及5个大户670亩流转土地。 二是创新了《赣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他项权利证明书》。该证针对所有申请人,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或大户将《赣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自然人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抵押在县农粮局,由县农粮局核发,主要载明农村土地经营权他项权利人、义务人、土地座落、流转面积、流转方式、流转用途以及每一块流转土地的承包方、受让方、合同编号、地块名称、地块编码、面积等信息,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抵押登记有证可抵。申请人将该证抵押在受理银行,银行据此发放贷款。“两本权证”的使用,使银行得以顺利开展抵押贷款工作。 4.创新“评估办法”,破解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无法进行价值评估难题。 价值评估是体现和衡量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交换价值的基础。由于长期以来农村土地流转不活跃,其市场价值的评估没有相应的制度规则,缺乏统一的标准,也缺乏专业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为此,赣县从三个方面入手,创新了“评估办法”。 一是确定评估机构。确定由相对独立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县物价鉴定所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价值进行评估,为申请人免费出具评估报告。 二是确定价值评估公式。结合赣县实际,确定土地经营权评估价值=每亩流转价格(元/年)×流转土地面积(亩)×流转期限(年)+土地上附着物价值。其中,土地附着物价值包括种植物的预期收益和农业基础设施价值。种植物的预期收益主要根据作物生产的正常定植标准、作物长势、管理水平、市场行情等因素评估作价。农业基础设施(如温室大棚等)价值主要根据建造价和折旧情况评估作价。 三是确定参考价格。按地理及交通条件,综合水源、土质、市场预期等因素,以稻谷国家收购保护价为参考,将赣县分为三类地区确定评估参考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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