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存在问题与建议 |
作者 |
邹凤忠(中国人民银行赣县支行) |
调研背景 |
赣县是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为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赣县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农村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经营权流转的有关要求,创造性地推出了“五项创新”措施,破解了试点工作面临的“五大难题”,盘活了农村沉睡资产,有效满足了农村金融需求,助推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
调研时间 |
2016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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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为个人研究观点,不代表作者供职单位意见。 本站专稿 赣县是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为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赣县高度重视,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农村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经营权流转的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造性地推出了“五项创新”措施,破解了试点工作面临的“五大难题”,盘活了农村沉睡资产,有效满足了农村金融需求,助推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一、主要做法 2016年3月10日, 赣县发放了全省首批、全市首宗5万元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截至7月,全县已发放抵押贷款15宗共324万元,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平均每宗21.6万元,目前正在走审批程序的6宗。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扎实稳步推进。 1.创新“政策组合包”,破解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无政策依据难题。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人大常会字〔2015〕46号),明确赣县为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之一。 此前,2015年8月,国务院也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虽然上级有文件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出台相应的操作办法,无具体政策可依。 为此,赣县通过学习考察和深入调研,研究制定出台了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政策组合包”,即“1+7”工作方案,包括《赣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赣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赣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评估登记办法(试行)》、《赣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缓释基金实施细则(试行)》、《赣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担保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赣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处置办法(试行)》、《赣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保险配套实施方案(试行)》、《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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