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10年11月26日,经赣州银监分局审核、批准并在赣州市民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协会是赣州市银行业自律组织,其主管单位是赣州银监分局。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赣州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承认《赣州市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会员。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若干名组成。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常务副会长1名。
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秘书处共有2个部门,包括综合服务部、自律维权部。
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在支持赣州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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