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会昌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调查与思考 |
作者 |
肖季祥(人民银行会昌县支行) |
调研背景 |
会昌县于2014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两年多来,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悉心指导和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该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从政策层面上来看,地方政府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进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但目前法律依据明显不足,政府相应配套政策滞后,金融机构开办此项业务还存在一定风险,导致全面推进进程较为迟缓。 |
调研时间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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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为个人研究观点,不代表作者供职单位意见。 会昌县于2014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两年多来,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悉心指导和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该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批准,2015年12月28日起,会昌县被列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全国试点县。截至2016年5月11日,全县共发放贷款1018笔、15319万元,其中被列为全国试点县以来共发放221笔、3445万元,贷款余额897笔12283万元。贷款投放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打破了长期以来农村房屋无法抵押登记的瓶颈,农村“沉睡的资本”得以唤醒,激活了农村农业发展活力。 一、主要做法 (一)注重方法,分步实施。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会昌县采取“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的工作方法推进试点工作。2014年试点初期,选择在经济条件较好的4个乡镇的圩镇所在地等经济较活跃、贷款需求旺盛、处置变现能力强的区域先行试点,先易后难,逐步推进。2015年,在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将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到所有乡镇,2015年实现了贷款过亿元的目标。2016年,依照人民银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结合会昌实际,会昌县制定并实施了《会昌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全国试点工作方案》,该方案就工作目标任务、办理程序、扩大承贷银行机构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要求。 (二)注重便民,提高效率。 为方便农民前来办理办证办贷业务,全县整合了规划建设、国土、房管、银行等部门资源,在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县城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了办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绿色通道,简化办证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制”。明确规划建设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办结时间为9个工作日,国土部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结时间为14个工作日,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结时间为7个工作日,金融部门对符合抵押贷款条件的农户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极大方便了群众办理抵押贷款业务。从产权确权登记到发放贷款过程近十个环节只需40天左右时间,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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