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会昌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调查与思考 |
作者 |
肖季祥(人民银行会昌县支行) |
调研背景 |
会昌县于2014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两年多来,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悉心指导和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该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从政策层面上来看,地方政府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进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但目前法律依据明显不足,政府相应配套政策滞后,金融机构开办此项业务还存在一定风险,导致全面推进进程较为迟缓。 |
调研时间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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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重惠民,让利于民。 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鼓励农户积极申请办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对农民的合法房屋办理“三证”的,依法依规减免相关办证费用,其中在办理规划证环节,只收取500元/户的测绘中介费用,并于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办理用地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房产证环节,只收取0.7元/平方米的测绘中介费用。费用减免后,需贷款的农户在确权登记环节缴纳的费用平均在每户200元左右。此外,贷款过程中,由承贷银行对抵押物实行自主免费评估,代垫抵押登记和房屋保险等费用,全过程实行零收费。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40%,比其它同档次农户贷款利率少上浮20%,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按基准利率计息并由财政全额贴补。 (四)注重保障,风险共担。 为激励银行积极参与试点,会昌县对承贷银行每年按新增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额的2.5%给予财政补贴,对贷款损失按当年实际损失额的30%给予风险补偿,金融机构只承担70%贷款损失。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风险,解决了银行的后顾之忧,提高了银行的积极性。2016年,该县还将筹集资金建立风险缓释基金,以保障农民居住基本权益,不断提高贷款风险缓释准备,提高抗风险能力。 (五)注重宣传,强化服务。 一方面,做到广泛宣传。结合精准扶贫、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会昌县以《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的形式,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有关条件、申报材料、贷款程序等内容宣传到农户。另一方面,做到全方位服务。由各乡镇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对基本符合确权条件又具有信贷需求的农户优先确权办证,对符合条件又有贷款意愿的农民实行上门服务和指导。对办理房屋产权证,要求各乡镇实行代办制,提高办证效率。对办理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贫困户,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创业帮扶和就业指导。 二、制约因素 从政策层面上来看,地方政府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进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但目前法律依据明显不足,政府相应配套政策滞后,金融机构开办此项业务还存在一定风险,导致全面推进进程较为迟缓。全面推广此项业务面临以下制约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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