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电信诈骗案件情况分析及防控对策——以全南县为例 |
作者 |
李小敏(人行全南县支行) |
调研背景 |
近年来,随着金融、通信业的快速发展,利用手机短信、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电信诈骗案件呈多发、高发态势。2013年至2016年6月,全南县共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2起,损失340.3986万元,由于此类案件多为跨地域、跨境作案,侵害面广,作案目标不固定,侦破、查证、防控难度较大,已成为影响金融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
调研时间 |
2016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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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为个人研究观点,不代表作者供职单位意见。 本站专稿 近年来,随着金融、通信业的快速发展,利用手机短信、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电信诈骗案件呈多发、高发态势。2013年至2016年6月,全南县共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2起,损失340.3986万元,由于此类案件多为跨地域、跨境作案,侵害面广,作案目标不固定,侦破、查证、防控难度较大,已成为影响金融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一、电信诈骗案件发案现状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借助电话、手机、网络等现代通信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送各种虚假信息,设置骗局,欺骗当事人通过银行网点、ATM机、支付宝或网上银行操作转账支付相应资金的一种诈骗犯罪形式。全南县近几年电信诈骗案件发案情况为:2013年发20起,损失43.8778万元;2014年发22起,损失55.9147万元;2015年发40起,损失175.046万元;2016年1至6月发32起,损失76.5666万元,呈逐年递增趋势,尤其是今年大幅上升。电信诈骗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分子在境外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工作人员随意拨打国内手机、固定电话,通过任意显号软件(变号软件)显示国家机关的热线号码、总机号码,称事主电话欠费、被他人盗用身份涉嫌贩毒、洗黑钱等犯罪,以没收受害人银行存款进行威胁恫吓,要求事主将财产转移到安全账户验资,骗取受害人将资金转存至指定账户进行诈骗。此类诈骗以福建、台湾籍人员居多,共发案29起,占全部发案的26.12%。 (二)冒充消防、武警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消防、武警人员给受害人打电话,称有工程要招标需交保证金为由进行诈骗或以购买帐篷、床等物品为名,让受害人与指定销售商联系,再以打预付款为名进行诈骗。此类诈骗以河南驻马店籍人居多,共发案3起,占全部发案的2.7%。 (三)冒充熟人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盗取QQ号、微信号或打电话的方式,让事主“猜猜我是谁”或直接冒充事主的领导、朋友、业务伙伴、亲戚等,谎称自己要送礼、出差办事、出车祸住院、家人住院、帮忙充值话费及因嫖娼、赌博、打架被抓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汇款进行诈骗。此类诈骗以广东茂名市电白籍人员居多,共发案15起,占全部发案的13.51%。 (四)冒充医院、学校工作人员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医院、学校工作人员给受害人打电话,称其小孩突发疾病或发生意外要做手术,需要马上把手术费汇到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诈骗。此类诈骗共发案3起,占全部发案的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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