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定向降准,缘何叫好不叫座? |
作者 |
欧阳青(人民银行大余支行) |
调研背景 |
“定向降准”是定向微刺激政策中威力最大的政策之一,与‘全面降准’相比,它更具有针对性,有利于将金融资源更好地投放到“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降低“三农”、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但目前来看在实际中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贷款总量没有较大增长,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象依然存在。 |
调研时间 |
2014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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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减免小微贷款营业税。办理小微贷款承担了政府的部分就业和繁荣市场任务,税务部门应考虑到金融机构办理小微贷款的成本、工作量和社会责任承担量,减免涉及到小微贷款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的各种税费,提高金融机构办理小微贷款的积极性。 (四)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由地方政府注资,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按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或对小微企业贷款损失予以核销。 (五)设立小微企业风险基金。 由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小微企业按比列共同出资组建小微企业风险基金,对因自然灾害、市场风险、意外事件等原因造成小微企业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损失,用基金偿还。 (六)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 一是为小微企业当好财务管家。金融机构要转变服务理念,主动上门为小微企业理财。培养小微企业规范财务管理的习惯,使得信用社掌握企业“家底”心中有数,也有利于完善小微企业征信系统资料。 二是各级政府抓好信用环境建设。政府主导,统筹信用环境建设的目标,明确各部门职责,把信用商圈、信用产业链、信用社区、信用商户的创建纳入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安全区建设,同时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形成“政府领导、人行主办”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利用企业账户管理、贷款卡年审等途径,采集小微企业基础信用信息,建成运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银监部门加强对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监管引导,司法部门要做好利用法律手段打击逃废债务工作,新闻部门要加强对逃废债主体的曝光,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强对逃废债主体的联合制裁,实行逃废债务“黑名单”制度,制约失信客户的融资和结算。 (七)建立多方联动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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