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新形势下我市发展国有地方法人新型金融业态的新尝试 ——关于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思考和探析 |
作者 |
许方征 曹东红 胡华平 |
调研背景 |
目前,我市小微企业数量已占全市注册企业总数的85%以上,其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分别占到全市的60%、57%和40%,提供了约75%的社会就业机会,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已成为我市政府的战略决策,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中已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和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 |
调研时间 |
201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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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形势下发展国有地方法人新型金融业态的重要意义 小微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由于存在资质上的显著差异,在金融市场里,如果以相同标准去开展融资活动,小微企业几无胜算。在银根不断收紧的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想要从银行得到优惠、便捷的资金支持,更是困难重重。因此,治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症结,必须立足于金融创新。发展国有地方法人新型金融业态是在有形金融市场不断完善并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的一项有益尝试,是金融板块链条的拓展和延伸。在我市尝试发展国有地方法人新型金融业态意义重大,主要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一)尝试发展国有地方法人新型金融业态是贯彻落实中央深入实施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战略的需要。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于2012年6月29日正式出台,将大力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提出了“深化融资性担保公司或再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创新试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3年8月28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要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在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上,将有效信贷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特别是用于“三农”、小微企业、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等建设。”明确了要不断完善金融要素市场、创新金融产品,为中小微企业、地方法人机构提供服务,解决融资难等问题。可以说,尝试发展国有地方法人新型金融业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深入实施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战略的最好体现,也必将为推动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尝试发展国有地方法人新型金融业态可以破解我市小微企业长期存在的资金紧张的困局。 受当前融资环境的影响,小微企业融资的难度日益增加,很多小微企业在产业链上又处于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差,应收账款还经常被拖欠,难以按期收回,长期处于资金紧张状态。交易中心借助金融保理机构开展企业应收账款转让创新业务,可以快速回笼资金,有效提高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周转频率,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五、尝试发展新型业态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面对我市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发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同时,要重点发展地方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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