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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我市小微企业数量已占全市注册企业总数的85%以上,其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分别占到全市的60%、57%和40%,提供了约75%的社会就业机会,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已成为我市政府的战略决策,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中已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和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据了解,超过90%以上的小微企业融资不足或融不到资,小微企业融资缺口在80%左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贷款依然困难。这是小微企业长期以来的发展瓶颈,由于实力薄弱,再加上数量众多,在目前的金融体制下,小微企业根本不具备对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甚至很难进入正规金融机构的“法眼”。另一方面,正规金融机构数量极其有限,小微企业分布散漫,也很难进入金融机构的服务半径。如果国家银根收紧,小微企业常常首先被挤兑。按全国人大代表郭广昌先生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到的数据,尽管近些年来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权重持续加大,但能够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仍然只占到约1%。
二是用资更加昂贵。这是小微企业当下面临的严峻现实,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由于难以享受银行的服务,无可奈何之下,小微企业不得不从民间借贷。据某省统计数据,2011年该省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民间借款余额58.35亿元,占全部借款余额38.4%;仅民间借款利息就达4.65亿元,同比增长20.6%,民间借款平均利率由上年同期的10%上升到2011年的10.7%。另一方面,有小微企业反映,即便享受到银行的服务,实付利率也不低,有的甚至高达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的4倍。这主要是合同外的额外费用导致的,包括账户管理费、融资咨询费、顾问费等。在局部地方,某种意义上讲,民间借贷是明的高利贷,银行融资是暗的高利贷。
三是资金链断裂风险增大。这是小微企业不得不面对的巨大挑战,众多小微企业原本“利润比刀片薄”,而今雪上加霜,背负高利率的借贷或融资,往往还得使用担保或质押,压力无疑是巨大的。另一方面,高利贷缺乏法制保障,也给借贷方带来无形的压力。侥幸是偶然的,掺杂众多非理性因素在其中的资金链,断裂是必然的。今年2月下旬,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强调,防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要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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