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为个人研究观点,不代表作者供职单位意见。 (本站专稿)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正式出台,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历史性机遇,同时也为我市金融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无限商机。
经济决定金融,金融促进经济。作为驻市金融机构,主动对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加大授信支持力度、与地方经济发展共振共荣,既是自身发展的现实选择,也是应尽的社会责任。下面,笔者从做好加、减、乘、除“四则”运算入手,结合赣州中行实际,对我市金融业提升授信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能力做一些粗浅的思考,以期抛砖引玉。
一、当前我市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我市金融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与地方经济共振,实现了金融机构数量、业务规模、经营效益的跨越式发展。
2011年我市金融发展实现了“三大跨越”,即成为全省(除南昌外)首个贷款余额突破千亿元大关的设区市,存款总量实现三年翻番,金融机构总量达16家,迈入“多维立体”格局。截至今年6月末,全市各项存款余额为2038亿元,比年初增加190亿元,增长10.31%,成为全省除省会南昌外首个达到2000亿元的设区市;各项贷款余额为1162亿元,比年初增加126亿元,增长12.18%。
成绩虽值得肯定,但与促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建设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新目标相比,我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
(一)贷存比偏低,区域内金融资源“用足”能力有欠缺。今年上半年,全市金融机构余额、新增贷存比分别为57%和66.3%,同比虽然分别提高0.7和7.9个百分点,但与全省金融机构余额贷存比64.6%和新增贷存比92.2%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显示我市金融资源转化为信贷资金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信贷资产结构尤其是限期结构不尽合理,“短”轻“长”重现象依然存在,信贷资金“用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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