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5日
为构建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根据《赣州市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下面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我市拟启动“赣州惠民保”项目,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原则,现公开遴选相关承办机构,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从符合要求且自愿参与遴选的商业保险公司中,遴选不超过6家作为承办机构,以共保体形式承办2024年赣州市“赣州惠民保”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
二、遴选申报
(一)资格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保险公司可自愿申请:
1.完全接受并实质响应《实施方案》中各项要求;
2.在本市依法依规设立分支机构;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具备开办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资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二)报名及获取遴选文件
本项目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17日
现场报名地点: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号丰德园小区A栋1单元301)
网上报名邮箱:gzxyzbgz@163.com
资料要求:提交“赣州惠民保”产品承保遴选报名表(附件1)、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提交遴选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10时整(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易大厅(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号丰德园小区A栋1单元301)
资料要求:根据遴选文件要求编制遴选响应文件,一式9份(1份正本、8份副本)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三、遴选程序
1.成立评审小组。本项目依法依规成立评审小组。
2.制定遴选规则。根据本项目要求,结合商业保险公司服务能力、品牌信誉、风险控制能力、工作经验等因素,制定遴选规则。
3.组织遴选评分。2023年8月24日10时整召开遴选会。遴选会当天评审小组集中统一拆封各拟承办机构提交的遴选响应文件,按照遴选规则综合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选出不超过6家候选承办机构。得分相同的,按商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及商务分都相同的,按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以上分数都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4.遴选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在市政府金融办、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参与遴选的商业保险公司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或收到异议后经核查不影响结果的,确定中选承办机构名单。
市政府金融办、市医疗保障局、市保险业协会对报名、遴选和公示等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市政府金融办:0797-8992803
市医疗保障局:0797-8083770
市保险业协会:0797-5167691
四、遴选结果运用
公示期结束后,中选机构组成共保体,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机构作为主承保公司,其他为共保保险公司。主承保公司牵头编制“赣州惠民保”产品方案,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政府金融办(联系人:徐女士,电话:8992803,邮箱:sjrjfwk@126.com)或市医疗保障局(联系人:肖先生,电话:8083770,邮箱:gzybjdybzk@126.com)。
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5日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