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加强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思考 |
作者 |
庄源 (交通银行赣州分行) |
调研背景 |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作为基层银行员工,做好柜面反洗钱监督工作是维护国家银行利益和声誉的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银行支付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和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保证。本文以交通银行赣州分行为例,对如何切实做好反洗钱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
调研时间 |
2012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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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议各金融机构总部在总结往年反洗钱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反洗钱的先进经验,编写规范的反洗钱操作指南手册,提供相应的检查程序、步骤及技巧与方法,从而为一线人员及检查人员提供既有权威性又有可操作性的范本。 二是建立和完善现金监控制度。基层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制定符合辖区工作特点的反洗钱现金监控制度,同时建立包括所有处理现金业务金融机构在内的金融网络,以有效监控和管理资金账户系统,保证非现金支付方式,要加大对大额现金支付进行必要的管理,执行对超现规定的大额现金支付进行严格的预约、审查、登记备案、报告等管理制度,并实施跟踪调查。 三是落实内部防控机制,一旦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发现有可疑和大额交易后,应当向其所在机构的主管洗钱部门报告或向其上级金融机构反洗钱主管部门及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对可能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应及时与反洗钱侦查部门取得联系并移送案件。 4、建立反洗钱工作奖励机制。 一是建立可疑交易报告激励机制,促进金融机构有效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将激励机制引入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将反洗钱工作转化为日常自觉的管理行为。优化反洗钱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制度,对主动分析报告可疑交易,及时提供有价值可疑交易线索并协助破获案件的金融机构和个人,由反洗钱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视案件情况在金融系统内进行通报表扬,并可对报告机构实施(几年内)免予检查。 二是将追缴的非法收入按比例对协助反洗钱工作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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