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对加快发展融资担保业务路径选择的思考(以定南为例) |
作者 |
何启琳(人民银行定南县支行) |
调研背景 |
抵押担保难是制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瓶颈之一。为此,各级政府从2008年下半年起相继成立或引进了一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功能的担保公司。但由于受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局部利益难于统一、反担保条件要求严等因素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担保公司担保倍数放大功能的作用。如何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抵押担保难,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话题。 |
调研时间 |
2012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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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从《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来看,融资性担保公司归地方政府管理,由地方政府指定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管理。但某些部门仍缺少符合专业资质监管人员且落实情况不太乐观,以致出现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 二是监督管理处罚标准制度缺失。按《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对担保企业增资扩股、抽逃注册资本金、违规收取保费、担保责任余额超规模、不按规定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不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仍缺少相关的处罚标准,导致难以规范担保公司的业务开展。 三、加快发展“银企担”业务的路径选择 (一)切实降低反担保条件。 担保公司要从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的实际出发,切实降低反担保条件。一是降低反担保的比例。对产品销路好、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根据其风险情况,按照其贷款额的50—90%的比例提供反担保。 二是增加反担保的种类和形式。一方面采取多家中小企业“联保”方式进行反担保,既能降低反担保风险又可降低费用,另一方面将反担保的种类扩大到应收账款、商标、专利、股权、产权、大宗耐用消费品、法人(股东)的个人财产等,以增加反担保的种类。 三是对产品销路好、有良好发展前景、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5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担保公司要逐步实行信用担保。 四是要充分发挥财政注资担保公司的“龙头”示范作用。与银行签约已开办银担业务的江西省信用担保公司定南分公司,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在降低反担保的比例、增加反担保的种类和形式、逐步实行信用担保等方面要有所作为,起带头作用,以形成以点带面的正向导向效应。 (二)积极帮扶担保机构。 一是大力宣传,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融资性担保行业。相关监管部门应通过电视、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政策,认真做好咨询、注册、备案等相关服务工作,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创办担保公司。 二是监管部门除及时为各担保公司转发各种有关政策文件外,还要针对新办担保公司处于创业初期的实际情况,及时安排专人帮助各担保公司制定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组织担保机构从业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有关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信息及时提供给担保公司,利用各种途径向企业推介担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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