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和法国开发署签署了支持提高能效和可再生能源投资的中间信贷项目二期的《贷款协议》。华夏银行与法国开发署签署了《项目备忘录》,担当二期项目的转贷银行。
法国开发署于2008年在中国启动了总额为6000万欧元的绿色中间信贷(一期)项目,选定了华夏银行等三家银行作为合作转贷机构。华夏银行把转贷资金投放到余热发电,氨醇系统节能改造、焦炉煤气回收利用多个节能领域,涉及水泥、钢铁、煤炭、玻璃4个行业。2009年,绿色中间信贷一期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实现每年节能标煤近3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逾60万吨。
鉴于该项目所取得的积极成果,法国开发署及中国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共同决定自2010年起开展第二期中间信贷,并将贷款总额扩大至1.2亿欧元,华夏银行转贷金额4000万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