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银信合作主要存在两种风险。首先就是银行“曲线”将自身信贷资产转移出去,大量的业务都是受让信贷资产和发放信托贷款,很大一块业务是所谓的“通道”或者“平台”业务。其次,将风险较高的银信合作产品,卖给投资者这本身就存在着一定风险,一旦发生变化,将可能对银行和信托公司都会造成冲击。
种种迹象表明,随着银监会日前强调2010年将对银信合作重点关注,特别是近期出台一系列相关规范文件,银信合作这种由银行设计具有明显规避信贷政策的方式将会受到遏制。
自2005年第一款银信合作产品问世至今已有5年时间,我国银信合作市场在近几年也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规模日益庞大。而对于其自身所隐藏的风险,监管层始终也没有放松对于该类品种的监管力度。
去年末银监会向信托公司下发《关于加强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信托公司不得将银行理财对接的信托资金用于投资理财资金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日前,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10年非银行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再一次强调,要重点关注银信合作业务,防止非银机构成为商业银行规避政策的通道。
“这表明对于商业银行做曲线将信贷资产转移这一潜在的风险,监管层已开始重点监控”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研究员赵扬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双重风险致银信合作被紧盯
经过5年发展,银信合作在2009年终于迎来了爆发期。普益财富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到期的信贷类理财产品数为2336款,与2008年全年到期的1015款产品相比,增加了一倍。同时,各家银行目前推出的理财产品中,有60%以上的产品是信贷类理财产品。
银联信总经理符文忠对本报记者表示,在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下,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有相近的目标市场,银行的重点服务领域与信托公司的重点业务领域有极强的交叉性,两类金融机构的一些主要业务市场定位非常接近。这就为双方的业务合作确定了扎实的基础。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机制的前提下,银信合作对双方的发展互惠互利,合作前景明显看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009年第三季度以来,由于监管层对于新增贷款严格控制,很多银行放贷冲动受到抑制。由于市场资金需求仍然旺盛,使得银行转而求助于信贷类理财产品。信贷类理财产品的运作原理正是商业银行将其信贷资产通过信托公司转化为理财产品向客户发售,银行通过发行这类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通过信托的方式,专项用于替换商业银行的存量贷款或向企业新发放贷款。
然而这一合作方式自去年以来,却开始逐渐偏离了其应有“轨道”,其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日渐凸显。银行利用信托平台将信贷资产置换为银行理财产品,从而使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转移至表外,从而突破信贷规模限制,这使得监管层格外注意对该业务的风险监管。
据赵扬介绍,目前银信合作主要存在两种风险。首先就是银行设计这类产品的重要动机是规避信贷政策,通过做曲线将信贷资产转移出去。大量的业务都是受让信贷资产和发放信托贷款,很大一块业务是所谓的“通道”或者“平台”业务。其次,将风险较高的银信合作产品卖给投资者,其本身也存在着一定风险,可能对银行和信托公司都会造成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