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对定南县小微贷款的调查 |
作者 |
温显红(人民银行定南县支行) |
调研背景 |
2011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九项政策(俗称“国九条”),意在解决小微企业经营困难、融资难等问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还特别指出,中央将通过加强金融服务和财税扶持,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科技、服务和加工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和帮助小微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
调研时间 |
201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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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如企业信用共同体贷款、农户信用共同体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返乡农民工再创业贷款、妇女创业贷款、青年创业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 4、小微贷款发放方式灵活。 由于定南县经济总量小,小微信贷需求更加侧重于日常的生产经营,用于解决劳动力上岗就业问题,小微贷款主体基本上以个体工商户、下岗工人、返乡农民工为主,这部分客户流动性较强,绝大部分尚处在开创事业的初期,自有资金不足是常有的现象。因此小微贷款产品的发放须在规避风险的基础上,打破常规灵活使用。我县小微贷款基本上都是以个人为贷款主体,普遍采取授信的形式,通过相互联保或保证人担保的方式,打破了以往贷款需要抵押品的限制。 二、主要做法 1、积极引导小型金融机构进驻。 小型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在规模上具有对称性,对小微经济主体的“零售贷款业务”具有规模效应,而且能够掌握较多的小微经济主体隐蔽信息和软信息,较大型金融机构更容易监控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问题。因此定南县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小型银行机构,增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力度和扩大信贷资金规模,鼓励和支持开办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发挥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辅助作用。现已初步形成了以人民银行为主导,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为主体,民间金融为补充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 2、规范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建设。 定南县基本形成了不同金融组织形式相互并存、合理分工、适度竞争、协调发展的格局,促进了辖内信贷服务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在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建设上,人民银行指导其以支持小微企业为主要目标市场,以辖区内种养殖加工户、各种专业个体经济组织、小型及微型加工制造企业为资金投放对象,按照“规范、便捷、服务、共赢”的经营的理念,发挥“高效、灵活、分散”,的特点,实施差别化信贷服务制度,促进了辖区内小微实体经济的发展。截止2011年10月底,定南金汇小额贷款公司共发放小微贷款9645万元,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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