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作者:何善龙 记者胡中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5日
8月23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为了更好地创造整洁、有序、美观的城市环境,我市近日出台了《赣州市中心城区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中心城区施工现场的围挡、场地硬化、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土方清运、现场环保、作业时间等管理要求及监管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按照规定,施工现场的八类违规施工行为将从严处罚。
据介绍,该办法主要适用于中心城区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等范围。该办法分三个章节十个条款对施工现场的围挡、场地硬化、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土方清运、现场环保、作业时间等管理要求及监管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以提高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该办法指出,有以下八类行为之一者,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并依法从严处理:建设施工现场未设置围挡或围挡设置不符合要求;建设工地出入口路面未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和沉淀池、排水设施未按要求完善;建设工地擅自占用公用场地堆放物料和施工作业;建设施工现场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施工现场扬尘、噪音污染、乱排污水和夜间超时施工;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抛撒或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运输土方的车辆未办理城市建设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擅自运输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和地点运输、倾倒建设垃圾;施工工地现场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何善龙 记者胡中)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