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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提示:有险企片面追求爆款 产品宣传藏忽悠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1日

    ■本报记者 苏向杲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业务蓬勃发展,在给保险消费者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风险隐患。9月20日,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着重要注意以下几大类风险。
 
  一类风险是产品宣传藏“忽悠”。目前互联网保险险种主要涉及电商类保险、旅行类保险、车险、意外险、健康险,以及一些场景创新类产品(如航班延误险、退货运费险等)。有的保险公司为片面追求爆款、吸引眼球,存在保险产品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格式条款的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对免责条款进行说明、保险责任模糊等问题,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 
 
  另一类风险是不法行为“鱼目混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产品或保险项目,假借保险之名非法集资。或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或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骗取消费者资金。 
 
  为此,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针对销售误导风险,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建议保险消费者:一方面要主动点击网页上的保险条款链接,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和投保须知,了解保障责任、责任免除、保险利益及领取方式等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不要望文生义,如果有疑问,及时咨询保险公司客服。 
 
  针对不法行为“鱼目混珠”的风险,保监会建议保险消费者:首先,要合理评估自身需求,选择符合自身保险保障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其次,在网上投保后,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登录官方网站或前往保险公司柜面等方式核验所购保单的真实性。最后,要提高警惕,不盲目相信高收益宣传,不随意在可疑网站提供个人信息,自觉抵制诱惑,谨防上当受骗。 
 
  保监会表示,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在享受保险服务过程中,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投诉;如果遭遇以保险为名实施的诈骗,请尽快通知开户银行和保险公司,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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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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