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赣州金融调研:浅谈银邮代理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作者 |
李子荣 (太平洋人寿赣州中心支公司) |
调研背景 |
数据显示,2010年10月,赣州市寿险总保费收入为16737.11万元,其中,银邮代理为8103.06万元,占51%,同比增加52%,银邮代理保险业务已成为赣州各寿险公司主要业务来源之一。然而,银邮代理保险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针对目前银邮代理保险业务中存在的销售误导和手续费恶性竞争等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
调研时间 |
2010年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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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进银邮代理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银行、邮政与保险公司开展代理保险业务应做到亮证经营,其一级分行必须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与保险公司签订规范的委托代理协议,代理人员必须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应当进行单独核算,不得以保费收入抵扣代理手续费。代理手续费收入要全额入账,严禁账外核算和经营。银行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合作协议规定的手续费之外索取或接受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其他利益。银邮保险代理机构应增强经营责任意识,明确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与代理人之间的责任义务。代理机构业务人员在推介宣传代理产品时,应如实说明银行信用与保险信用的区别,不得将银行产品与保险代理产品进行比较。代理机构应对代理的保险产品实行分类管理,由专职业务人员统一对外办理业务,代理机构应由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机构要本着防范风险和成本管理的原则,逐步实现代理合同和代理手续费的集中管理,建立科学、公平、系统的代理销售激励机制,加强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检查。 (四)强化保险公司内部管控。 保险公司要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要通过有效的内控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方面切实承担对分支机构和从业队伍的管控责任,确保每一家分支机构、每一名员工都自觉依法合规经营;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诚信建设,诚信是保险市场秩序的支柱,是保险市场繁荣的基石,保险市场越发展,诚信就越重要,保险产品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险的承诺,这些因素决定了保险业比其他行业对诚信的要求更高。因此必须把诚信服务的理念渗透到银邮代理保险每项业务之中。 银邮代理保险业务,涉及面广,管理多头,各保监局、银监局派出机构、保险行业协会、银行业协会、保险公司、银行、邮政等部门要互相沟通,齐抓共管,及时解决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保险公司、代理机构要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深化银行保险之间的合作关系,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保险公司、银行、邮政和保险消费者的共赢,确保银邮代理保险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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