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五举措强化创业担保贴息助力创业就业
来源:湖南财政新闻联播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5日
近年来,娄星区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创业
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7年,该区小额担保基金规模为97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笔数为22笔,发放金额为635万元,鼓励和扶持了22名创业人员自主创业,带动110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创造就业岗位近200个。
一是逐步完善基础性工作。对创业担保贷款申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原工作单位、人员类别、借款与还贷、联系电话等基本资讯情况分别建立了申报与审批、担保与还贷、借款协议、反担保、报表等六大类台帐(档案);实行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担保贷款发放业务流程公示制;在经办合作
银行湖南娄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担保基金专用帐户实行封闭式运作,规范了会计帐目并由专人专职管。
二是严格担保发放审批制度。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批、到期还本付息”的政策规定,逐步完善审批程序和内容,严格按照“申报登记→资格确认→项目评审→信用担保→反担保(第三方担保)→分管领导审查→主管领导审批→上级局集体研究决定→经办银行发贷→借贷资料反馈”的运作模式办理担保业务。
三是坚持回访制度。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服务,深入各贷款户,开展贷后调查,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严格落实到期贷款催收机制,对即将到期的贷款,一个月前采取电话、短信的形式通知贷款人及反担保人,一个星期前和反担保人共同催款,并对其宣传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以及逾期不归还的危害性。逾期后,按政策规定逾期三个月内,由担保基金代偿后,对借款人及反担保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执行,保证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是不断完善反担保措施。为保障贷款安全和担保基金的安全运行,主要是采取用财产(主要是不动产)或具有一定资质的人员作为反担保。针对创业人员流动性大,异地创业人员多的情况,不断完善反担保措施。相应放宽反担保人的范围,目前已放宽到市区两级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的工作人员,以及部分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解决了部分从县市区或农村到城镇来创业的人员找不到反担保人的问题。
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专门印制了《娄星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资料》数万份,分发到承办银行各营业网点、培训机构、乡镇办事处以及各商铺集中人流量大的主要商业地点,使需要贷款或准备创业却资金不足的人员充分了解当前政策;充分利用传统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政策的宣传,对政策进行了更好的宣传和解读,让贷款户做到心中有数,少走弯路;充分利用对项目实地调查和贷款户回访时,进行政策宣讲,使大家正确了解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