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3日
清明节临近,一些地区被曝殡葬收费高昂、暴利惊人。有调查发现,鲜花采购和假尸证明均可敛财,一些殡仪馆甚至设置不许丧户家属自带骨灰盒等“霸王条款”。
【微评】殡葬机构大多属于各地民政部门主管的事业单位,其提供的服务应具有社会公共服务性质。有关规章制度也明确规定,殡仪馆基本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财政补贴情况从严核定。不过,现实中一些殡葬机构的相关商品和服务定价过于随意、不够透明,备受社会诟病。对此,各级主管部门应负起监管责任,破除垄断利益链条,遏制一些殡葬机构的“涨价动力”,使殡葬业回归公共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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