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严惩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证劵报    作者:丁冰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3日

  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12日指出,保险监管机构要对中介业务加强监管,重拳出击。对利用中介渠道和中介机构进行弄虚作假的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从重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陈文辉指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是当前保险中介市场秩序混乱的源头,是一些保险公司经营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严重损害了被保险人利益,不加以整治将严重影响保险业的社会形象和可持续发展。目前,中介渠道业务量超过保险公司业务总量的80%。必须抓住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这一主要矛盾,将保险公司作为解决市场矛盾和症结的主要方面,严厉打击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在重点查处保险公司的前提下坚持对保险中介机构同查同处。

  保监会日前制定下发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陈文辉指出,《办法》的出台是保险监管机构坚决依法整治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的重要信号。今年第四季度,行业主要工作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立足公司自查自纠;2010年,监管机构将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此外,他要求保险公司要强化管控,堵塞漏洞。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同时追究同一层级和上级机构主管人员的领导责任;要加强内部审计和稽核工作,切实防范化解中介业务经营风险;要深入开展依法合规宣传教育,提高规范经营的自觉性;要制定全面、科学的保险中介业务经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丁冰)

分享:

来源:中国证劵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