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颜茜)香港保险业联会拟提高本港投资相连寿险产品销售的监管要求。保联会主席王建国昨透露,保联会将于今年12月推出一项监管新例,要求本港保险公司在客户购买投资相连寿险产品后,须委派职员在投资冷静期内,打电话给客户再度核实保单内容,以确认购买的产品切合其需要,并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而电话将全程录音。
冷静期内需向客户再度核实
王建国表示,雷曼迷债事件后,银行需要对投资产品销售过程录音以保障投资者权益,但该监管要求并不适合保险业,因保险经纪大都要上门与客户接触,外出录音有一定困难,且难以确认录音的真伪。保联会因而依据业内情况,要求保险公司在客户冷静期内,再打电话确认并予以录音。
据悉,录音内容将保存7年,以便解决日后投资纠纷。资料显示,今年1-6月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接获235宗与投资相连寿险产品相关的投诉个案,较去年全年的211宗有所上升(另见表)。
王建国又称,保联会正建议业界考虑待投保人取得保单后才开始计算冷静期,建议将冷静期修订为保单持有人收到保单后14日或保险公司发出保单通知书后21日,以较早者为准。他预期,新的冷静期规定将于明年1月起实施。
两份评估强化售前风险管理
除新设电话录音外,保联会强化售前客户风险评估的监管。当前客户在购买投资相连寿险产品前须完成《财务所需保险分析》、《风险评估问卷》两份评估,保联会因应迷债事件后的规管改变,增加两份评估的内容,而新要求将于10月16日或之前执行。此外,明年3月起,保险经纪考试要求中将增加投资产品知识的考核。
保险业监理专员蔡淑娴于同一场合指出,保监及保险业界有努力“与时并进”,在投资相连保险产品监管方面做很多功夫,相信日前证监会提议统一监管保险业界投资相连产品是“误会”,因每个行业都不同,不可以套用同一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