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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金融会客厅 第18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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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
赣州市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 赖裕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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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时间 |
记者谢欢 201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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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
2010年11月26日,赣州市银行业协会正式成立。两年多来,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全市银行业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了我市银行业的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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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6日,赣州市银行业协会正式成立。两年多来,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全市银行业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了我市银行业的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近日,本站就协会发展情况专访了赣州市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赖裕聪。
记者:从成立之初的摸石过河,到如今的规范化运作,作为江西省首家设区市银行业协会,赣州市银行业协会已走过了两年多的发展历程。在您看来,协会经历了哪些重要的发展节点?未来还将面临哪些挑战?
赖裕聪:所谓经历的重要“发展节点”是不是理解为做了哪些主要工作。作为江西省首家设区市银行业协会,赣州市银行业协会已走过了两年多的历程,得到省银协、市银监分局、市民间组织管理部门的肯定,得到会员单位的认可,所做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强化内管,规范银行业协会正常运作。2010年底,市银行业协会刚刚成立,那是我省地(市)级唯独一家的自律性组织,没有其他经验可以借鉴,只有靠自主开拓、跬步积累。为确保协会有序运作,我们从整章建制入手,设置两个部室,制定了内部管理规章,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定目标,并抓好落实,促使协会日常工作走上了正常的轨道。
第二、倡导公平,净化银行业有序竞争环境。倡导行业有序公平竞争,促进和谐金融环境建设,是协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们从立行规、定行约方面入手。牵头制订了《赣州市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实施细则》、《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维权公约及实施细则》、《反不正当竞争公约》等13项公约。同时向会员单位发出《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的倡议,得到银行机构的积极响应,进一步增强了会员单位的自律行为,净化了银行经营环境。
第三、竭力维权,确保银行和客户双方权益。一是建立了行业投诉工作机制。协会成立之初,即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两年多来,共处理了近30起客户投诉案件,多次根据客户提供的线索到网点现场进行暗访,经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后进行了调解,相关机构和客户均表示满意,得到银行机构和投诉客户的好评。二是认真贯彻《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精神,协会安排人员参与了银监部门组织对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对银行业减免34项收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对违规行为和相关单位进行了劝告和通报,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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