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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10月起实施 国泰人寿:老保单也适用

来源:劳动报    作者:王迪 刘胜磊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9日

  新修订的《保险法》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新保险法强化了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权益的保护。具体体现在增加“不可抗辩”条款和简化明确理赔的程序与时限。那么,在10月1日之前签署的保单是否适用新法?目前多数保险公司尚未明确表态,国泰人寿则率先表示,10月1日前生效的老保单也适用依新法调整的新版保险条款与服务。

  所谓“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的,须在两年内主张,否则,保险公司解除权将被“除权”处理。也就是说,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将不能再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解除合同。

  针对反映较强烈的“理赔难”问题,新法规定:一般案件及时核定,复杂案件30日内核定,并于达成赔付协议的10日内给付保险金;要求投保方补充理赔材料的,应以一次为限。

  国泰人寿表示,新《保险法》并非简单地使保险条款倒向客户一方,而要保险公司对经营能力、管理能力、资金运用能力做综合调整,满足行业品质提升的要求。早在2005年,新《保险法》尚未成型之时,国泰已率先在本公司保险条款中加入“不可抗辩”条款。目前,公司已从产品、销售、理赔等方面综合调整策略,使之适用新《保险法》,并郑重承诺:10月1日前生效的老保单可“择优适用”依新法调整的新版保险条款与服务。

  可以期待,在企业因竞争而产生的内部驱动力和外部法制环境的监管压力这两股合力之下,中国保险市场将会越来越规范,客户的权益将会得到更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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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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