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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致一批老险种停售 换代新品或涨价一成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5日

  10月1日,备受关注的新《保险法》将正式实施,目前山东市场上的各家保险公司,都在忙着调整自己的产品,以适应新法规的变化和要求。记者了解到,受到新规要求以及利差倒挂等因素的影响,“十一”后新上市的保险产品,价格或将上涨10%左右。

  “我们两款重疾险的主打产品十月前就将停售。”中国人寿 山东分公司人士表示。而太平洋人寿的一款两全保险也将在本月底停止销售。除此之外,中意人寿的一款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暂停销售,新华保险的一款含重疾保障的分红险将在本月退市。

  另外,在这些产品本月停售之前,泰康人寿和太平人寿也停售了多款个险产品。记者了解到,自7月初保监会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对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以来,已有近百款产品停售或改造,其中不乏一些公司的主力产品,从各公司停售的产品类别来看,主要集中在重疾险、分红险和万能险三类产品上。

  对此省城保险业内人士(太平人寿)表示,“出于适应市场的需要,保险产品的升级换代工作一直都在进行中,只是这次是为了适应新《保险法》而显得产品升级、停售现象尤为明显。”

  在新产品的价格上,由于目前一般寿险都按照2.5%的年利率设计,而现在的一年期利率为2.25%,对保险公司来说存在利率倒挂的压力。另外,由于新《保险法》增加了“不可抗辩条款”等新内容,例如购买保险产品满2年后,即使投保人被保险公司查出投保前有疾患,没有如实告知,保单仍将继续生效,保险公司仍需进行理赔。“这些都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新产品的价格可能会因此上涨一成左右。”某寿险公司山东分公司人士表示。

  对于目前不少市民抢购“廉价”老产品的情况,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新产品的费率有所上涨,但保障范围和保障权益都大大加强,例如太平人寿的一款新产品,重疾由原来的25种扩大到35种,“选择保险产品还是应该看自身情况,不应一味比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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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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