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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银行业“高利润”不可持续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李文龙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长远来看,这种源于政策制度的优势将会逐渐消失,存贷利差势必有所缩减,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银行的利润增长。而进一步弱化利差保护的色彩,实际上更加有利于银行机构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完全市场主体转变。

    近日银行业的高额利润引起了民众高度关注。在实体经济不振尤其是制造业不景气的时候,我国银行业的盈利依然一枝独秀。鲜明对比之下,银行业的“暴利”引来一片质疑。那么,当前银行的高利润是否合理?产生的背景是什么?又能否持续?

    有观点认为,银行高利润是我国经济转型时期银行向完全市场化主体转型过程中的一种自然反应。我国经济连续多年高速增长,个人和企业都需要大量融资。在我国仍然以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下,存贷利差就决定了银行具有较大的盈利空间,这是当前银行维持高盈利的制度优势。

    据了解,尽管近些年银行中间业务大幅增长,但银行的大部分利润仍然来自信贷利差,去年前三季度我国16家上市银行净息差全部同比上升。而且我国实行存贷款基准利率制度,比如一年期贷款利率是6.56%,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3.50%,而许多居民的个人存款为利息更低的活期存款,巨大的存贷利差构成了银行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

    有人把这种制度优势解读为一种“保护”。在现阶段这种保护是否需要继续,各种观点莫衷一是。但不可否认的是,过去几年波澜壮阔的银行业改革中,这种利差保护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的许多银行来自计划经济时期,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银行业需要利差的保护来平缓地度过转型期。如果没有这个保护,国内银行就无法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的残酷竞争。在计划经济时代,商业银行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内部管理不规范,结果背上了沉重的不良包袱,盈利状况极差,甚至被西方媒体定性为“技术性破产”。近几年我国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了股改和财务重组,但是要让银行彻底建立起完善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必须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来保证其完成“转型”。

    银行可以说是国民经济的“血脉”,目前仍是社会资金融通的主要渠道,为整个经济发展提供大部分资金资源。银行的经营状况也关系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在过去银行“体质较弱”的时期,存贷利差带来的盈利增长为商业银行强身健体赢得了时间,支撑了其做大做强。某种意义上说,目前银行的利润恰恰是自身管理水平提高、盈利能力增强、资产质量良好的表现,也是我国银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但是长远来看,这种源于政策制度的优势将会逐渐消失,银行业必须摆脱行政主导、政策优势下的盈利模式,适应市场化竞争。年初的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金融活动的干预,激发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活力。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这意味着,利率市场化将是未来金融体制改革领域的一项重点工作,目前我国除本币存贷款利率外,债券、商业票据、货币市场交易均实现了市场定价,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处于最后的攻坚阶段。而利率市场化首先冲击的就是银行的存贷利差,长期来看势必有所缩减,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银行的利润增长。而进一步弱化利差保护的色彩,实际上更加有利于银行机构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完全市场主体转变。

    有业界专家曾把银行业与石油和烟草行业进行了对比,认为银行的资本利润率比这两个垄断行业还要高。银行之所以能够获得如此高的利润率,还与渐变式的中国经济转型中银行较为强势的定价权有关。

    众所周知,以往银行的信贷资源向大型企业和大型项目集中。由于资源分配的不均衡性,银行在支持大型企业中议价能力较弱,利润率较低,但在支持小微企业时,议价能力较强,利润率较高。在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中,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始终旺盛,银行作为资金的提供方掌握着绝对定价权,小企业贷款利率普遍上浮。

    但是这种定价优势建立在小微企业这块市场尚未被完全开发的基础上。目前由于争夺大型客户愈发激烈,许多商业银行把业务触角伸向小微企业进行淘金,最典型的是城商行,许多城商行都把服务当地的中小企业作为未来业务发展的定位。随着小微企业信贷市场竞争趋于激烈,进入的银行机构越来越多,银行业的“暴利”也会逐渐消失。

    鉴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和创造就业岗位中的重要作用,把更多的信贷资源向中小企业配置将是大势所趋。经济结构调整中银行的客户结构也在相应发生变化,许多盈利前景良好、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作为银行优质客户的地位也在提升。随着产生高利润的土壤逐步消失,我国银行业的利润也将摊薄到长期的盈利水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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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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