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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卖寿险下月起“持证上岗”

来源:山西晚报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5日

  今日从省保监局传来消息:3月1日起,商业银行代理寿险业务的,每个营业网点在代理寿险业务前必须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同时要获得法人授权。

  近年来,银行代理已成为寿险业销售的一个主要渠道,但误导销售、储蓄和保险保障功能不平衡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规范银行代理业务,省保监局要求从3月1日起,商业银行代理寿险业务的,每个营业网点在代理寿险业务前必须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代理银行的保险销售人员必须通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同时,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对保险公司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保险公司不得代理业务。而各保险公司应按照要求在承保前向投保人进行投保提示,在承保后按规定时限对投保人进行回访。各代理银行在配合保险公司执行投保提示、客户回访的同时,要引导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填写真实完整的客户信息并在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投保书上抄录有关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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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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