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曾艳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8日
1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就深入贯彻落实《赣州市委关于贯彻<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的意见》(赣市发[2010]14号,以下简称“意见”)召开会议,对各县(市、区)及各单位贯彻落实意见的督察情况进行情况汇总和专题研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炳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明耕、温会礼、唐玉英、胡绍笋、谢赣健、何福洲出席会议。
12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要求, 分五个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赣州18个县(市、区)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了督察。督察结果表明,各地各单位党委均加强和改善了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履职水平不断提高。“一府两院”能够主动接受监督,并为人大常委会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职,加强监督,特别是今年以来高位推动“抓好‘三个三’·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和人大代表的示范带动作用,为群众办了一批好事、解了一批难事,促进了各项工作有序、深入开展。据了解,下一步,全市各级人大将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梳理,对贯彻落实“意见”存在的问题,增补相应的措施,切实解决当前人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对“意见”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记者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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