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银行 >> 正文内容

消费金融公司试水 市场前景值得期待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韩雪萌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8日

  首批3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筹建,标志着新型消费理念在中国的兴起,同时也如业内所评这种在西方市场经济中已经存在400年之久的金融业态终于在中国“破冰”。

  大多数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对于消费金融公司设立的高门槛问题,虽然这是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但从长远来看,消费金融公司要从试点走向成功并在全国范围内取得更大发展,仍需本着降低门槛、引入民间资本的思路进行。

  正如美片《阿凡达》在大雪纷扬的气候中,意外地斩获各院线票房之首,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席卷下,中国消费市场在世界经济中也出人意料地保持“抢眼”地位。商务部最近统计显示,2010年1月1日至3日,全国千家核心商业企业实现零售额14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5%。而就在此时,中国首批3家消费金融公司在新年后获得中国银监会同意筹建的批复,这标志着新型消费理念在中国的兴起,同时也如业内所评这种在西方市场经济中已经存在400年之久的金融业态终于在中国“破冰”。

  据了解,首批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发起人分别为北京银行 、中国银行 和成都银行,这3家公司将分别在北京、上海、成都三地率先试点。而当初同时被列为国务院四地试点城市之一的天津,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申请也正在受理审批中。银监会方面表示,根据筹建批复,上述3家商业银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应落实拟设消费金融公司的资本金、人员、营业场所等事项,并完成公司章程、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工作。在筹建工作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向银监会提交开业申请材料。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服务方式目前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受到不同消费群体欢迎,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周期短等独特优势,能刺激居民消费,增加有效需求。

  据记者了解,与商业银行开展同类业务相比,消费金融公司具有效率高、手续简单的特点。比如商业银行审批一笔小额消费贷款的时间通常在3至7天,而专业的消费金融公司最快可以在1个小时内决策。这使得消费金融公司具备了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开展同类业务的优势。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宏观经济政策,加大金融对扩内需促消费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去年8月银监会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由此,一种全新的金融机构和贷款方式应运而生。银监会表示,希望通过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促进消费需求增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由于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为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比如购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以及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但不包括房贷和车贷。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阶段的业务范围仅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贷出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业内人士表示,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筹建,是金融危机以来我国金融创新的重大突破,有利于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消费、发挥金融对转变发展方式的支持作用,有利于丰富我国金融机构类型,促进金融产品创新,满足不同群体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提高金融业的服务水平。

  《试点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消费金融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结合国际经验,《试点办法》对消费金融公司设定了有关监管指标,如10%的资本充足率等。这也就是说,一家注册资本金3亿元的消费金融公司最多可以放贷30亿元。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试点办法》规定了三方面相关内容:一是贷款利率不能超出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二是消费金融公司对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对外泄露。三是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应采取合法的方式,不得采用威胁、恐吓、骚扰等不正当手段。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无担保、无抵押,其风险相对较高。而且既然消费金融公司持有金融机构的牌照,就应该在监管上遵循基本的监管指标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以做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郭田勇认为,专业的消费金融公司能给消费者提供更专业化个性化的消费产品,提供的服务也会更好。银监会把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范围中的房地产和汽车贷款刨除在外,就是为了扶持车市、楼市之外的消费领域。

  由于入门门槛较高,以及与现有银行个人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有重叠,使得消费金融公司在业内成为受争议的焦点。有一些人担心,由于中国老百姓特有的消费习惯,且消费金融公司业务单一,消费金融公司的市场前景并不被看好。

  对此,大多数接受采访的专家都表示,对于消费金融公司设立的高门槛问题,虽然这是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但从长远来看,消费金融公司要从试点走向成功并在全国范围内取得更大发展,仍需本着降低门槛、引入民间资本的思路进行。目前,消费金融公司试水中国市场,其前景格外引人关注。

分享:

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