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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部分银行乱“劈柴” 重庆银行协会出实招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0日

  针对我市银行业中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盲目拓展市场等问题,重庆市银行协会、重庆保监局结合银监会的最新监管要求,除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理财、票据、代理保险和银行卡等五个方面分别出台了行业自律公约之外,并从三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1.个人住房按揭:抵押登记未办完就不能放款

  针对个别银行抢业务,在按揭房抵押登记还没彻底办结时就提前放款的行为,在新出台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方式公约》中,银行协会坚决说“不!”,停止一切仅凭购房合同、合同备案证明、过户回执、抵押受理单及其他回执办理放款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2.理财业务:必须提示风险

  为规范理财销售、避免理财产品卖错对象,市银行协会在出台的《个人理财业务自律公约》中要求:理财产品的宣传和介绍资料应包含对产品的风险提示,并以醒目、通俗的文字表达。

  3.票据签发:必须有真实交易背景

  对于票据业务,银协在出台的《票据业务自律公约》中规定汇票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4.银行卖保险:禁打“存款”、“储蓄”擦边球

  对于投诉较多的银行保险业务,银协在出台的《代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中规定各类保险单证的宣传资料不得出现“存款”、“储蓄”等类似字样。

  5.信用卡:对有3家银行信用卡的人要慎发

  为避免信用卡跑马圈地、滥发等行为,银协在出台的《信用卡业务自律公约》中规定,会员银行对已持有3家以上(含)银行信用卡或信用卡总授信额度超过20万元的客户要严格评估、审慎发卡等。

  市银行协会称,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协会将与银监局从抓公约落实、设立举报电话、强制检查、违约查处等几个方面予以打击,对违约行为进行严厉警示,限期整改,直至提请银监局按监管要求处理。

  (本文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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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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