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廖福玲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6日
11月14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我市创新举措,积极落实目标任务,合理规划布局,抓好质量监管,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顺利。
今年,我市将建廉租住房4000套、公共租赁住房5000套。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共有3个项目,分别是选址在赣州开发区高校服务创新园区的阳光·金色春城项目、赣州开发区H-10-3地块的阳光·黄金家园项目和老城区原赣州钴钨公司厂区的阳光·龙都嘉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29.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17.76亿元。其中,阳光·金色春城项目在今年8月底已全面开工建设,现正进行基础施工;阳光·黄金家园项目除第三标段外,其余3个土建标段均已开工建设;阳光·龙都嘉苑项目的地块一已全面开工建设,地块二正在进行土方平整、地质勘察和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据了解,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我市定期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调度和督察,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并将征地补偿、规划设计、资金筹措、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资格审查、摇号分配等环节落实到相关单位和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确保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
在项目规划上,我市认真贯彻省地、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安排布局,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等强制性标准,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和出行等需要,加快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在设计上,我市坚持“户型小、功能全、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原则,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各项基本居住功能。
我市还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同时加大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质量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
按照“十二五”期间我市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城镇常住人口家庭20%以上的要求,我市及时科学编制了“十二五”期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指标。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人口规划等,我市房管部门及时拟定了2012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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