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作者:宋海峰通讯员甄丽卿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31日
本报讯(记者宋海峰通讯员甄丽卿)记者10月27日获悉,今年,我省生猪调出大县增至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万年县、东乡县、袁州区、丰城市、高安市、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南康市、定南县、信丰县、余江县等15个县(市、区)。中央财政拨付资金6775万元用于这15个县(市、区)发展生猪清洁生产、标准化示范创建、良种繁育与推广等,通过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调动生产积极性,提升生猪良种化水平,治理生猪养殖污染,提高生猪质量安全水平。
我省生猪年出栏量达3000多万头,为全国生猪市场稳定供应作出了突出贡献。自2007年起,国家每年给予财政奖励,并且奖励范围不断扩大,奖励资金逐年增加,累计超过3亿元。我省坚持“资金适度集中使用”原则,每年根据生猪产业发展实际,提出资金使用方向。今年安排奖励资金5562万元用于生猪清洁生产、标准化养殖示范、良种引进和生猪良种精液补贴、猪人工授精站及服务网点完善等方面,占奖励资金总额的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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