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郭思吟 记者谢若闲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30日
10月26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我市第二批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已确定,南康市、上犹工业园市级循环经济园区、赣州南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等12个县(市、区)、工业园区(基地)和企业成为第二批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第二批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具体为:重点区域1个,为南康市;重点园区2个,为上犹工业园、瑞金市台商创业园;重点行业9个,为赣州南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赣州金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
据悉,对列入市级循环经济试点的单位和企业,我市将在信贷支持、金融配套服务、用地指标、税收优惠、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