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人行龙南支行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8日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今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人民银行龙南县支行结合龙南县实际,提出了金融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
一是加大信贷投放,满足小微企业信贷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出台具体的贯彻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团队,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资金、规模、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贷款需求给予满足,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暂时困难的企业不抽贷、不压贷,确保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小微企业贷款满足率要达到85%以上,有效满足率必须达到100%。
二是开展摸底调查,制定支持小微企业贷款计划目录。各基本账户开户行要对小微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及时了解企业户数,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运行情况,搞好企业信贷资金需求量测算,摸清底数,掌握信息,分类排队,制定出信贷支持小微企业计划目录,有针对性地提供金融服务,支持有效益、有市场、有潜力的小微企业发展。今年四季度和明年的计划目录须报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
三是完善专营机构,健全小微企业服务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设,设立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的专营机构,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程序,扩大授权,提高服务效益。同时,要充分发挥网点渠道优势,健全网点小微企业服务功能,拓展营销服务触角,组建专业服务队伍,增加客户经理配备,开通小微企业咨询热线,扩大网点对小微企业服务的范围,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网络,提升网点服务水平。
四是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满足小微企业多元化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发挥各自的优势,细分市场与客户群体,研发基于供应链、产业链、地方产业集群等特征的批量拓展型金融产品,开发符合小微企业需求特点的专属产品,不断充实小微企业产品体系。积极采用大宗商品、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保险权益、林权、经营权、联保等担保方式,破解小微企业担保难或押品不足的“瓶颈”。
五是大力开展企业信贷资质培育辅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年初县政府制定的企业信贷资质培育辅导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资质培育辅导工作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规范财务报表信息,建立小微企业信贷储备信息库,并且每年必须培育成功三家以上企业。
六是抓好企业评级授信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抓好小微企业评级授信服务工作,鼓励企业到多家银行评级授信,提前建好企业“评级授信池”,以备应急之需,一旦企业有贷款申请,能尽早进入贷款审批发放程序,减少评级时间,提高放贷工作效率。
七是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除银团贷款外,各商业银行一律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不得强制搭售理财产品。同时,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利率上浮最高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30%或同业平均水平。
八是支持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业务,支持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搞好企业上市融资辅导,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同时,积极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
九是适当放宽贷款风险容忍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及“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原则,对小微企业贷款进行专项考核,适当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风险容忍度,以资产组合管理等技术监控小微企业业务的整体风险和收益水平,以“工厂化”的经营理念打造流程银行,强调全流程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提高贷款审批质量和效率。
十是促进小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小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重点服务小微企业、社区、居民和“三农”的市场定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其支持小微企业情况的考核和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效果的评估,引导小金融机构增加服务网点,向城乡延伸服务机构,消灭乡镇网点空白点。同时,要重点支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促使其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以增强实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赣州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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