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4日
弘扬苏区传统 续写人民检察新篇章
——在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精彩讲话、主题演讲
在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李如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如林讲话。
一个月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了纪念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座谈会,周永康同志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代表党中央充分肯定了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并对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殷切希望。今天,江西省院在人民检察制度的发源地——瑞金举办纪念活动,重温检察历史,缅怀检察先辈,传承检察精神,发扬检察传统,非常有意义。我代表高检院党组和曹建明检察长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刚才,江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同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高度评价了人民检察制度在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深情回顾了江西作为革命老区为我们党、国家、军队诞生、发展做出的特殊贡献,简要介绍了江西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发展形势。这充分表明了江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社会各方面对检察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曾页九、倪英达等五位同志作了主题演讲,从不同侧面回顾了人民检察制度的80年光辉历程,畅谈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体会感悟,听了之后很受启发,深有感触。他们的演讲,充分表达了当代检察人对人民检察光辉历史的崇敬之情,充分表达了对人民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良好祝愿,充分表达了续写人民检察崭新篇章的坚定决心。
80年前,在瑞金这块红色土地上,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建立了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从此,人民检察制度从这里萌芽、生根,成为人民检察事业的光辉起点。苏区时期的检察工作实践,为以后陕甘宁边区的政权和法制建设,为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检察制度,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也为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人民检察史上写下了不可磨灭的篇章。
80年来,一代代检察人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历经风雨、接续奋斗、薪火相传,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们党顺利完成和推进三件大事提供了有力保障。人民检察制度的80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形成、发展和完善的80年,是检察事业与国家民主法治进程同呼吸、共命运的80年。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多年来,人民检察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检察制度不断完善,人民检察队伍不断壮大,人民检察保障建设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不断彰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抚今追昔,我们永远不能忘记人民检察制度在瑞金启航奠基,我们永远不能忘记一代代检察人为人民检察事业所付出的牺牲和心血,我们永远不能忘记党对检察工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倍加珍惜和发扬人民检察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检察制度特有的政治优势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在刚刚闭幕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检察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历史传统的积淀和结晶,凝聚着全体检察人员崇高的价值追求和坚定的职业操守。我们今天在这里重温人民检察历史,就是继承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文化的一种很好的形式。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周永康同志在纪念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扬人民检察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文化,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人民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继承和发扬人民检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求我们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推进人民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党的创新理论就像鲜艳夺目的旗帜和光芒四射的灯塔,是引领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壮大的科学指南。要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头脑,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影响,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法治建设道路,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继承和发扬人民检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求我们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立检为公、服务人民,是人民检察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民检察制度永远信守的承诺。要广泛深入开展人民检察史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真正做到怀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办案。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依法接受其他政法部门的监督,确保检察权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继承和发扬人民检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求我们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肩负起人民检察的历史使命。忠诚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是党和国家的重托、人民的期盼。要始终坚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认真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和《“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规划纲要》,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力度,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继承和发扬人民检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求我们始终艰苦奋斗,不断开拓创新,推进人民检察事业科学发展。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秉公执法、从严治检、廉洁从检的光荣传统,坚持不懈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毫不松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理论创新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检察制度,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不断推向前进。
同志们,80年辛勤探索,80年栉风沐雨。历史虽然渐渐远去,但光荣却被永远铭刻。人民检察制度从瑞金这块红土地启航,走过了80年峥嵘岁月和光辉道路。80年的历史印迹,是值得我们永远珍藏的精彩画卷;80年的优良传统,是培育和滋养检察精神的丰厚食粮;80年的基本经验,是续写新辉煌的宝贵财富。这是我们全体检察人的骄傲和辉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继承和发扬人民检察历史文化传统,同心同德、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不断创新,以优异成绩创造人民检察制度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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