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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金融会客厅 第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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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
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 曾省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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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时间 |
记者谢欢 2011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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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
为了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力度,中共赣州市委宣传部、赣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等七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就此次《实施意见》出台的相关背景及后续计划等问题,我们请到了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曾省晖来为大家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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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此次我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对象主要有哪些文化产业?
曾省晖:为策应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金融支持的对象应该说涵盖领域非常宽,具体而言,全市金融业将围绕我市建立区域性新闻传媒、影视制作、印刷出版、文化旅游、演艺、会展、创意等中心,着力扶持报刊传媒业、影视制作业、印刷出版业、演艺娱乐业、广告会展业、文化旅游业、创意动漫业、艺术培训业等重点产业发展,以支持重点文化产业、重大文化项目为切入点,特别是突出重大文化项目的带动效应,加大支持力度,增强金融支持的辐射效应。
记者:我市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后,金融机构应采取怎样的配套措施来加强与文化产业的对接?
曾省晖:从金融部门的角度说,落实这个意见,需要做的工作不少,配套措施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要见诸行动:一是要加大文化产业信贷资源配置倾斜力度。全市各金融机构要深化认识,提前布局,将文化产业纳入信贷投向鼓励类行业,在项目准入和资金规模配置上加大支持倾斜力度;
二是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业务考评体系。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文化企业轻资产的特点,合理确定内部评级要素,科学设定授信额度、期限、品种和还款方式,要建立专门针对文化产业金融服务的考评体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业务考评程序和考核方法;
三是完善利率定价和还款机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文化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灵活的差别化定价机制,合理确定文化企业贷款利率和期限;
四是要培育文化产业信贷营销专业团队。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不同文化产业特点,通过加强员工培训或在审贷委员会中吸收熟悉文化产业特点及发展规律的专家等多种形式,设立专家团队和专业营销团队,主动向文化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记者:近日我市召开“全市文化产业银企对接签约会”,17家文化企业参加签约。但据赣州金融网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企业认为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支持力度仍然有限,这其中有项目自身的问题,也有受到货币政策趋紧的影响。您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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