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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监督检查长安北分受重罚 副总被终身禁业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仝春建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7日

  由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存在拒绝、妨碍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保监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严厉处罚。其中,长安北分原副总经理郭强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其他两名违法当事人被分别禁止5年内和3年内进入保险业。

  保监会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透露,今年1—3月,北京保监局对长安北分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长安北分存在拒绝、妨碍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3月12日上午,原长安北分员工章汉琴在检查组对其工作电脑进行检查时,强行关闭电脑,离开职场,导致检查中断。检查组遂要求长安北分妥善保存该电脑,在检查结束前不得删除、销毁电脑内的文件和数据。当日中午,原长安北分副总经理郭强与原长安北分员工鲁建科强行砸毁长安北分办公室玻璃门,将上述电脑抢走后,删除了电脑内保存的经营业务档案;3月13日,郭强删除了长安北分职场监控设备内保存的3月12日监控录像记录,销毁了其与鲁建科实施砸抢行为的重要证据。

  由于上述违法行为有检查现场勘验笔录、照片、相关证人证言、谈话笔录及公司报告等证据在案证明,保监会认定,郭强、鲁建科、章汉琴三人作为长安北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其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156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179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郭强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鲁建科5年内禁止进入保险业、章汉琴3年内禁止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

  记者从北京保监局获悉, 今年1月18日至3月26日,该局依法对长安北分2009年保险业务经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存在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拒绝妨碍依法监督检查以及委托不具有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问题。为此,北京保监局决定对长安北分处以罚款80万元、责令该公司及海淀支公司、丰台支公司、朝阳营销服务部停止接受新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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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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