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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沪外资法人银行积极推行贷款新规

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潘晟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作为中国市场的“后来者”,外资法人银行秉承母行经营理念,特别是在贷款风险管理、流程控制方面大都承袭了母行多年沉淀下来的相对成熟的理念。那么对于“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简称贷款新规)的施行,外资法人银行有着怎样的认识和体会呢?

  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了解。从反馈来看,上海各外资法人银行普遍认识到,新规借鉴了国际贷款业务惯例,对于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模式乃至行业信贷文化都是一场深刻的变革。这一变革将促使各家银行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朝着精细化、差异化的全流程信贷风险管理齐头并进,开启了一个崭新的、充满机遇的“信贷文化”时代,可谓积跬步之功、利在长远。推进公平竞争格局建立

  根据记者的调查,在沪外资法人银行反映,在新规出台前,其传承自母行的风险管理技术面临着一定程度的“水土不服”。不少国内客户不适应银行的做法,对于一些外资法人银行的贷款发放先决条件、复杂的合同条款、严格的违约救济措施、缜密的贷款资金监控手段都表示出不理解,甚至不满。

  例如东亚中国的一些客户认为,该行做法与他们所习惯的做法存在很大区别,包括借款人的租售收入要接受该行的定期稽核、用款凭证要完整归集、还款资金来源要全部交给该行监管、组织结构和人事变动要取得该行书面同意等,该行往往需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说明解释,才能取得借款人的理解和配合。

  在沪外资法人银行普遍表示,无论在规则设计上还是在执行效果上,其母行传承多年的信贷监管措施,都可谓与新规“异曲同工”。新规出台后,其一贯采用的这些监控手段和风险管理措施许多上升到了“行业惯例”层面,获得了客户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贷款新规促成所有商业银行“齐步走”的格局,极大促进了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外资法人银行普遍对贷款新规的实施表示欢迎。促使良好信贷文化形成

  贷款新规出台前,国内信贷市场存在不少积弊,并逐渐形成了一种惯性,甚至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特有的、粗放的“重贷前、轻贷后”的信贷文化。这些积弊,恰恰是“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剑指所向。

  从市场开拓层面来看,在创规模、抢市场的冲动下,信贷规模和节奏得不到很好控制,用途虚化、信贷资金被挪用的情况时有发生;从贷款审查层面来看,贷款新规发布之前,银行往往过度倚重担保品价值或担保人资质,忽视了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考察,或过度侧重于某些财务指标分析而忽视实地考察;而从贷款操作层面来看,由于对贷后管理的重要性存在认识上的松懈,对于借款人的资金实际使用监管不够,后台往往认为只要能按期还款就好。银行信贷业务前中后台管理上的这些片面认识,都有可能从本质上改变银行信贷资金的风险程度。

  在沪外资法人银行普遍认为,贷款新规将从多个方面改变过去粗放式的信贷文化。首先,贷款新规落实了一个“实”字。重视“实贷实付”,引入贷款人受托支付制度,强化贷款用途管理理念,有效防范借款人将贷款挪作他用。其次,新规强化了贷款全流程管理。要求贷款人应分解贷款过程的各个环节,强调科学的贷款全流程管理,真正实现贷款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再次,新规突出强化了合同约束。要求贷款人在合同中应与借款人就控制贷款风险有重要作用的内容进行约定,使贷款人可以通过合同来实现贷款风险的有效控制。最后,新规重视贷后管理。要求贷款人应定期对借款人的履约情况和信用状况等内容进行检查与分析,建立有助于提升信贷管理质量的贷款质量监控制度。外资法人银行认为,随着新规的全面实施,将逐步在全行业、全社会树立起积极的信贷新文化。完善贷款精细化管理制度

  在沪外资法人银行表示,贷款新规不仅契合了其传承自母行贷款风险管理、流程控制等理念,还将进一步帮助外资法人银行完善贷款精细化管理制度。

  一方面,新规将促进外资法人银行进一步梳理和优化贷款管理各个环节。在贷款额度控制方面,新规强调根据借款人的真实需求、现有贷款和自有资金来源而确定额度的“总量控制原则”,这对外资法人银行各部门管理都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促使银行梳理和优化贷款流程,同时通过责任制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

  另一方面,新规促进外资法人银行改革贷款分类管理模式,完善了精细化信贷管理机制。例如,在新规实施之前,汇丰中国采用的是汇丰集团按贷款产品分类的管理模式,未明确按照贷款用途进行区分。而执行贷款新规后,该行实现了由纯粹的贷款产品管理向贷款用途管理和产品管理相结合模式的转变,明确了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和并购贷款,都应被视作按贷款用途和目的进行归类。此外,该行要求在季度复审时对贷款资金用途的合规性进行评价和分析,并依照新规要求将贷款使用和支付记录的核查纳入贷后现场检查的范围,将贷款是否按规定使用和支付作为一项重要的风险预警指标。这些做法不仅提高了该行对客户的了解程度,还有效地增加了借款人在该行的结算量。深化本地化管理构架

  贷款新规的进一步实施,也促进外资法人银行更深入地了解自身客户,识别本地风险。根据贷款新规要求,各行进一步完善了贷款调查和评价的要素与标准以及贷后管理和监控的手段与措施,以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为例,在贷款调查和评价阶段,外资法人银行在现行按照贸易背景和周期测算的做法中引入了银监会制定的考量因素,完善了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方法,一些银行还要求在授信报告中明确阐述测算过程及其合理性。

  同时,新规对在沪外资法人银行现有贷款业务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其本地化系统升级。据了解,目前各外资法人银行已在着手更新改造各个贷款业务信息系统和管理流程系统,以适应新规施行。例如增加相应的贷款类型识别,重点加入贷款资金的具体支付标识等等,这将提升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水平,完善本地化信贷风险控制架构。大力推进新规落实

  在充分认识贷款新规意义的前提下,在沪外资法人银行通过多种途径大力促进新规落实。例如,三井中国为每个行员个人电脑设置了专门的开机画面,确保行员在每日工作伊始就可以体会到新规的重要性和该行深入贯彻执行的迫切性和坚定决心;瑞穗中国在新规出台后不仅迅速制作了日语翻译版,并且对新规的起草背景、出台过程和要义等作出了详细解释,并及时告知客户。

  除了提高员工认识之外,外资法人银行还着重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新规落实到位。例如,花旗中国为了切实推进个贷办法顺利实施,采取特别措施鼓励客户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对于持证抵押贷款,贷款支付方式采用差异化的费用定价,对于选择直接支付到消费提供方的持证抵押贷款客户,该行将收取相对较低的贷款手续费甚至全部免除。此外,为确保检查督导到位和长效机制的建立,该行合规部还将新规实施情况纳入合规检查范围,并将新规的核心内容纳入花旗中国法规风险矩阵库(RRI),确保已有的政策流程及控制手段在日常工作中得到很好地贯彻和执行,实现长期、有效地防范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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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金融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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