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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蒙签署50亿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聂伟柱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9日

    近日,人民银行透露,5月6日,该行与蒙古国中央银行在乌兰巴托签署了金额为5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和为金融体系提供短期流动性。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在签字仪式上,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示,中蒙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蒙两国央行间的合作关系走上新台阶,同时也有助于两国金融市场稳定,有助于促进双方贸易和投资的发展。

    货币互换是一种服务于双边实体经济的金融安排,其目的在于促进双边贸易发展,规避金融风险,降低融资成本和出口成本。货币互换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货币国际化步骤,但却是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突破口。

    自金融危机以来,人民银行已与中国香港地区、韩国、马来西亚、白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认为,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人民币应该说可能成为主要的储备货币。

    丁志杰指出,未来,不仅发达国家货币,新兴市场国家货币也会进入储备管理者的视野,如南非的南特、巴西的雷亚尔、俄罗斯的卢布都在一定领域内被看好。

    4月中旬,出席第二十三届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部长级会议时,针对国际货币体系改革问题,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曾表示,长远看,应积极研究改进国际货币体系的框架和原则,储备货币多元化,特别是扩大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简称“SDR”)的代表性以客观反映世界经济格局、更好地发挥其潜力,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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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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