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银监会日前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全面提升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等监管标准,反映出监管层更为审慎的监管思路。
此次公布的《指导意见》中,银监会特别强化了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特别提出,新标准实施后,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
中行战略发展部副经理宗良介绍,国内现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为大型银行11.5%、中小银行10%。“实施新规后,大行达标问题不大,而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或将提高0.5%,将对资产充足率明显下滑的中小银行造成一定冲击”。
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对于银行业来讲,面对监管新规不见得马上就感受到压力,只是部分离监管目标有差距银行会发现问题。“提升监管要求旨在引导银行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如果完全没有约束监管也就没有必要了。”
一季报显示,13家已公布资本充足率的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普遍下滑,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农行更是跌破11.5%的监管红线,达11.4%,而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下滑幅度在0.2%以上。
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鲁政委说,按照目前的资本充足率,如果一直维持过去的标准不变,银行并不需要融资。在监管标准普遍提高的背景下,去年底和今年初不论大小,不少银行都在融资。
在监管加码的背景下,光大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 、中国银行等上市银行纷纷提出H股上市、定向增发、配融资股、次级债、可转债等形式的再融资计划。
银监会表示,目前国内主要银行已经达到了新监管标准,商业银行的资本缺口很小,无需大规模补充资本。新标准也不会对银行体系的信贷供给能力产生较大冲击,对GDP增长率的短期影响也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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