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潘晟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2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对1996年8月9日发布的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管理办法》总结了董事会秘书在实践中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除承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管理职责外,还应履行协助上市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和资本市场规划运作等方面的工作职责。针对目前部分上市公司中董事会秘书职权不统一的情况,为保障董事会秘书能够有效履行其职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保障董事会秘书履职的具体措施。
《管理办法》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培训、考核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理也制定了具体的规定。在任职条件方面,《管理办法》要求董事会秘书应取得资格证书,具备相应工作经验,无不良履职纪录。在培训、考核方面,管理办法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参加资格培训和后续培训,接受交易所对其进行的年度考核与离职考核。在违规行为的处理方面,《管理办法》明确了对董事会秘书的各项纪律处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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