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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证券类上市公司关键少数亲属发生短线交易行为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

    本报记者 李文 周尚伃

    近日,一家上市券商及一家主营为证券业务的上市公司相继发布董事、独立董事亲属具有短线交易行为公告,相关交易合计亏损106元。

    9月10日晚间,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金控”)发布公告称,9月8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程迈出具的《关于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程迈的父亲程里平于8月18日至9月7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情形。按照本次短线交易的价格计算,交易收益为-36元。

    9月7日,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韦思羽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交易股票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声明》,韦思羽的母亲唐虹于5月份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唐虹于5月9日买入公司1000股,于5月10日卖出1000股,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该笔交易累计亏损70元。

    上述两家公司表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要求相关人员积极配合、主动纠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对于本次短线交易而言,两家公司的亲属也均表示,是自身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买卖公司股票是其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两家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同时,两家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也均对因本次短线交易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加强对亲属行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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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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