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张兰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2011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强调今年的财险监管将以防范化解偿付能力和资本金不足风险为重点,对问题公司继续依法采取一司一策的有效监管措施,对偿付能力和资本金不足的公司,通过限制规模、停批分支机构、责令加大分保、督促增资扩股、停业整顿甚至接管等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保监会将对中华联合、都邦等偿付能力长期严重不足的重点公司,继续采取专项定人跟踪等重点监管措施。对于偿付能力处于预警区间的公司,保监会将及时下发监管提示,争取处于预警区间公司的数量比2010年有所下降。此外,保监会还将督促资本金不足的公司增加资本金,通过限制其业务发展规模、要求加大分保力度、进行行政处罚等措施防止资本金杠杆率过高所带来的风险,对不能达标的公司做好处理预案。
此外,保监会还将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财产险市场秩序,加强对公司经营数据不真实的治理。“我们将在巩固原有成果基础上,下大力气,集中精力突出整治虚假列支中介费、进一步查处虚假理赔、逐步解决严重虚假列支营业费用等问题。”上述负责人称,今年规范财产险市场要突出三个方面工作重点:在市场行为方面,把查处公司的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尤其是虚假列支中介费、虚假理赔、虚假列支营业费用、虚假计提准备金以及农险虚假承保等违法违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同时做好对财产险费率报行不一问题的查处工作;在险种方面,主要抓住车险、企财险两大险种和直接服务亿万人民群众的农业保险和交强险业务;在主体方面,主要抓住市场份额大的公司和违规较多的公司。
值得关注的是,保监会同时强调要完善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制度,稳步推进产品费率市场化进程。非车险将在原基本市场化基础上进一步予以完善;交强险在江苏地区试点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扩大差别费率试点范围;商业车险以深圳等地费率浮动试点改革为基础,扩大试点内容和范围,加大推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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