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拟推建筑质量强制险 房屋漏水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来源:房地产时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1日

  因商品房漏水导致家具损坏的,业主无需再找开发商,可直接找保险公司赔偿。我国拟出台建筑工程质量强制保险,并在上海、北京、天津、武汉等14个城市进行试点。

  根据建设部的设想,原则上三类工程应强制办理工程质量保险:一是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如办公楼;二是关系社会利益和公众安全的房屋建筑工程,如商场、体育馆、剧院、学校等;三是各类商品住宅工程。

  据了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推出新版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产品,逐渐替代目前建筑市场所采用的质量保证金制度。此项“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也叫“工程质量内在缺陷保险”,是国际通行的建筑工程风险管理方式。此类保险的投保人主要是建筑企业、开发商,可为其提供长达10年的主体结构保险保障。一旦发生类似2004年“法国戴高乐机场坍塌”等突发建筑工程安全事件,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受害第三方进行赔偿。

分享:

来源:房地产时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