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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敏:对消费券无需苛求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4日

   消费券覆盖餐饮、旅游、图书、文化、困难群众专项等大类。
 
    魏敏
 
    因为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以政府财政资金为支持的消费券再次进入我们视野,上一次这类消费券的出现还是十余年前。近日浙江、南京、河北、四川等地宣布向居民发放各种形式的消费券。其中,南京发放的消费券总额超过3亿,浙江更是高达10亿,均在推出短时间内被一抢而空,多地还在跟进当中。消费券覆盖餐饮、旅游、图书、文化、困难群众专项等大类。与一些地方市长带头下馆子等活动相得益彰,提振消费之意再明显不过。
 
    消费券并非中国专利,在国外也经常被作为一个非常规应对手段。从国内外历史经验来看,消费券可以在特殊时期发挥出独特作用毋庸置疑。例如对当期消费的刺激,消费需求带动了生产端的回暖,最要紧的是对就业岗位的提供,一旦就业稳定,居民收入也会随之有稳定的预期,居民消费会有更坚实的基础。作为对冲本次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手段之一,除去港澳地方政府选择给民众直接发钱,消费券无疑是最为简便、最容易被理解的操作,对疫情冲击下的居民基本生活水平不至于进一步降低,具有一定的缓解作用。与直接发钱或者大幅减税相比,消费券可能更适合刺激国内消费需求。因为前两者均最终体现为居民手头现金的增加,但对于这一部分现金,居民是拿去消费,还是拿去存银行,或是拿去买股票,则无法预知,理论上也用不到别人操心。但这总归与政府发钱或者减税的初衷有偏离,容易事与愿违。
 
    这时消费券的出场就确有必要,而且在消费券的设计上也有学问,通常都有附加现金消费的“满减”规则,这是可以理解与接受的,也肯定不能等同于日常商家各式各样的“噱头营销”,这从各地消费券一出台就会在短时间内被“哄抢”一空也能看出。消费券作为一种非经常的、稳定的、可预期的收入,且存在有效时限,刺激了民众必须配套个人现金来“用之而后快”,这使得个人收入并未因为消费券的存在,而沉淀于银行并未用来消费,符合消费券出台的初衷。
 
    但也正是因为消费券不是一种非经常的、稳定的、可预期的收入,不可能被纳入居民家庭正常消费计划。事实上,对大多数城乡消费者来说,其消费的增加与减少主要还是取决于其预期收入的变动,消费券可以雪中送炭,也可以锦上添花,但就是无法稳定消费预期。支持这种预期的决定性因素则是稳定的就业和完善的社会保障等要素。只要众所周知的新“三座大山”(教育、住房和医疗)的负担存在一天,居民消费就不会因为消费券而完全放开。事实上,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及廉租房制度等一系列重大民生举措,就是“移山”之举,从而免除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这是提升消费,确保国民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的根本出路,这不是消费券可以承受之重。
 
    因而,对于消费券我们无需苛求。从本质上讲,地方政府发放一定数量和范围的消费券,特别是面向社会弱势群体发放消费券,在目前的财政体制下,只要地方财力能够承受,就切实可行。而完善消费券使用规则,既能使适用群体的生活水平在疫情期间不至于进一步降低,又不至于减少消费者本来的现金消费投入,就实现了双赢。
 
    (作者系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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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梅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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