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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11位高管宣布拟投1200万元
今起增持自家股票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吕东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3日

         浙商银行11位高管日前宣布,将于今日(12月23日)起自愿增持不少于1200万元该行A股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上市银行因股价长期“破净”而“被迫”宣布高管、大股东增持不同,浙商银行此次的高管增持,在股价并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时进行的,这也从另一侧面印证了浙商银行高管对浙商银行未来发展和长期股价表现充满信心。
 
    12月20日晚间,浙商银行公告披露了高管自愿增持计划。该行公告称,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未来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的信心,相信公司股票具有长期投资价值,浙商银行11名高管计划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少于1200万元自有资金自愿增持该行A股股份,增持期限将自2019年12月23日起6个月内实施。
 
    截至上周五,浙商银行A股股票上市仅仅不过19个交易日,股价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根据各家上市银行制订的稳定A股股价预案,只有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该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才会触发。
 
    该行公告显示,此次增持主体为该行执行董事、行长徐仁艳,副行长徐蔓萱,副行长吴建伟,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刘龙,副行长张荣森,首席风险官刘贵山,行长助理陈海强,行长助理骆峰,行长助理盛宏清,首席信息官宋士正,首席财务官景峰11位公司高管。
 
    分析人士表示,高管“自掏腰包”以真金白银增持,显示了高管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持续看好,此举也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场稳定。由于增持金额高于预期,也将护航浙商银行A股股价企稳。
 
    浙商银行公告中同时表示,此次高管自愿增持计划并不豁免其应履行的稳定股价义务,前述高管仍需履行稳定A股股价的义务。根据该行A股股票上市时公布的股价稳定预案,上市后三年内,如浙商银行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该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浙商银行将积极采取包括股份回购、董事及高管增持等方式稳定股价。
 
    浙商银行董秘刘龙表示,资本市场为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巨大支持,银行自身要转变理念,从追求“利润最大化”转变为追求“价值最大化”;转型发展,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以优良的经营业绩回馈A股投资者,更好借力和回报资本市场。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有9家A股上市银行触发了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其中有8家银行已经实施了稳定股价的措施,具体方法包括大股东增持、高管增持。
 
    而在推出维持股价方案的银行中,具体增持的主体有所差别,且目前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进展也不尽相同。
 
    有的银行采取的是“大股东+高管”的联合增持方式,有的银行则是由大股东或高管单独一方进行增持。
 
    此外,随着银行大股东、高管陆续出手,以及自身股价的逐步走高,先后有包括杭州银行、成都银行、贵阳银行、无锡银行等多家银行宣布股价“维稳”完毕。而苏农银行、上海银行以及江阴银行、郑州银行的稳定股价措施仍在实施中。与此同时,由于股票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8.78元的每股净资产,达到稳定股价措施停止条件,长沙银行稳定股价措施已终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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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梅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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