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机构>> 赣州金融监管部门>> 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 工作动态 >> 正文内容

人行全南支行公开四项承诺 优化社会服务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佚名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0日

   (赣州金融网讯)人民银行全南县支行在积极开展“争先创优”金融服务活动过程中,注重提高央行职能效应,优化社会服务,树立基层央行良好形象。日前,该行在4月份全行“服务窗口”征集服务承诺内容的基础上,通过“效能工作站”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是公开服务内容。根据支行的职能、职责,抓住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特别是贷款卡审批、开户许可证核准等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审批,反假币、征信、支付结算、金融政策法规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列入向社会公开服务的内容。

    二是公开服务标准。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承诺服务的主要标准,对服务态度、行为规范、服务时限、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开支行主要职能、职责、职权;公开办事程序、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办事结果、公开经办人员、监督举报电话。

    三是公开违诺责任。公开违诺责任,让服务对象知道因工作人员违诺而使自己造成损失的,在什么时限内,可以得到什么答复和处理。强化行政问责制度的执行力度,把违诺责任列入支行2011年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充实和完善违诺行为责任的追究和处罚条款,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

    四是优化文明办公。制定文明规范的服务制度,强化服务观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窗口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挂牌服务,做到风纪严谨、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文明礼貌、微笑服务。全面推行文明服务用语,杜绝服务忌语,营造文明、热情、便捷、周到的人文环境,对待服务对象热心、耐心、细心,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外树立良好央行形象。

分享: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佚名

责任编辑:李华林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