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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二次警示贴条险 称其与保险并不沾边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2日

    京华时报讯(记者牛颖惠)“贴条险”余温未散。本周一,保监会二次警示“贴条险”风险,并表示,“贴条险”是打着保险旗号的“李鬼”,与保险并不沾边,容易误导消费者,并提醒消费者务必擦亮双眼,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保监会表示,“贴条险”不属于保险的概念范畴。我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可见,“贴条险”并非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法律关系,仅仅是利用保险的外衣进行商业宣传。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贴条险”的经营主体是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不具备经营保险业务的资质,并强调,“贴条险”实质上是减少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是一种不良的服务形式,也是一种不良的营销方式,与保险精神不符。
 
  记者注意到,“贴条险”的经营主体是一家名为OK车险的互联网公司,该公司主营多家保险公司比价等业务。
 
  自上市以来,“贴条险”引起不少争议。OK车险在其官网上表示,该产品的推出旨在鼓励车主安全驾驶,并非“鼓励违章”。据悉,自3月20日保监会发布预警信息后,该产品在争议声中正式下架。
 
  保监会最后还表示,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手机APP应运而生,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潜在着巨大风险。“贴条险”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受《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此外,购买“贴条险”需要消费者提供手机号码、车牌、车主等信息,存在较大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保监会还表示,“贴条险”类不少保险,因其概念模糊,极易误导消费者,消费纠纷隐患多,消费维权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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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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